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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清零”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2024-11-06

                                                  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清零”



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全文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31条减至29条,删除了“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以及“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2个条目,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


近年来,我国不断放宽外资准入,2017年至2021年连续五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两个清单的限制措施分别由93条、122条缩减至31条、27条,在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金融业等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其中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造业领域限制措施已于2021年率先实现“清零”。


01 进一步坚定对外开放步伐,对外资投资机遇与吸引力持续上升


制造业领域的“清零”意味着在制造业领域的准入环节,外资和内资将完全享受同等待遇,表明我国对外商投资开放的力度逐年加强,进一步强化国际资本进入中国市场的信心,释放出积极信号。近年来,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由1995年的481.3亿美元增长到2021年的1734.8亿美元。2023年受到全球投资环境疲软影响,全球整体投资有明显下滑,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亦明显下降,为1.13万亿元人民币(1632.5亿美元),但规模仍居全球第2位,引资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比1983年的9.2亿美元增长了176倍,规模连续多年保持世界领先。中国经济的稳定性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对外资吸引力十分巨大,全面开放对海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带动我国产业深度融入全球供应链有积极作用。


2024年1至7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1654家,同比增长11.4%。分行业看,其中,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等行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87%、41.3%、32.4%。同时,根据《中国外商投资报告2024版》数据指出,外资加速流向高附加值、高创新性、高技术类生产性服务领域。近年来,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信息服务长期位列生产性服务业引进外资前三大行业,2023年引资合计规模达到654.6亿美元,占生产性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比重达到了75%。


另一方面,后疫情时代以及地缘政治的不确定性的长期性影响下,各国和地区在安全战略的影响下,对推动本地产业链重塑越发重视,近年外资优先考虑本国投资的意愿亦有所增加,为吸引外资,准入门槛放开是必要的环节。同时中国改革开放程度持续加深,良好的投资环境与巨大的市场潜力备受关注,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亦随着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清零已步入全新阶段,为外资发展带来重重机遇。


02 外资、跨国公司加大投入,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带来更多机遇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制造业是我国开放最早的领域,也是市场竞争最充分、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最紧密的领域。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充分彰显了我国扩大国际合作的积极意愿和支持经济全球化的鲜明态度。我国将依托自身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支持中外企业交流合作,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2022年,国家印发了《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了将统筹组织“跨国公司地方行”等活动,重点推动邀请制造业领域跨国公司优先到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


准入措施的持续优化旨在吸引更多高质量的外资,通过外资投资的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国内制造业升级转型。博为国际长期研究东北地区产业经济发展环境,认为东北地区拥有天然区位优势,作为连接东北亚国家的重要阵地,俄罗斯、欧洲的活跃将为东北地区发展带来更多的产业机遇,目前东北地区亦是外资投资的热点区域,外资转移而来的大项目能带动区域产业发展。通过引导外资,有效带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的发展。


另一方面,中国强大的基建交通网络和“一带一路”战略的长期深度合作与规模持续扩大,亦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提供了巨大的优势,通过利用港口、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和多式联运等新型运输方式,配合低空经济的通用机场基建的发展,这些区域的便利度与投资吸引力持续提升,同时亦为提升物流效率创造良好的条件,跨国公司、外资来华的投资意愿的增强,将促进更多外资流入,带来全球人才的聚集与交流、先进技术的进入和本土化融合,助力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


03 下阶段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服务业的开放将有序扩大,机遇与竞争并存


今年8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等六方面提出24条具体措施,意见提出,支持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与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相关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也谈到,推动服务业的有序扩大开放是接下来工作的重点,包括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


随着外商外资从各领域加快进入中国市场,带来先进的技术、管理理念、服务水平等将推动各领域创新应用场景,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多元化的选择,满足其不同层次的需求,同时培育新的外贸动能。而外商独资医院的放宽是外资准入进一步向服务业扩展的一大信号。


目前,在外商投资服务业开放方面,政府部门对于外资在新型现代服务业投资方面陆续出台了多项新政策,包括有条件开放外资企业在电信领域申请资质、医疗领域试点扩大(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外商独资医院等)、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设立私募基金、深化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行业开放,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总部数据流动,支持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资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平等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外资投资文娱领域(设立经营性演出场所,经营性演出中介机构、娱乐场所以及境外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的审批权下放至各个市级有关部门等。


而外资放宽的背后是我国营商环境越趋良好、投资便利化自由程度越来越高、知识产权等法制法规进一步完善的证明,未来我国将通过不断优化开放政策体系,为外商投资创造更良好的市场环境,亦为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的上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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