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城市更新新政策落地:15个名额,最高12亿补助,这次导向变了
中央城市更新新政策落地:15个名额,最高12亿补助,这次导向变了
4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6〕14号),正式启动新一轮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的申报遴选工作。
不同于此前市场对城市更新“全面铺开”的预期,今年的政策在申报门槛、遴选规则、支持导向都做出了明显调整,不少信号值得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仔细拆解。
我国的城市发展已经从“大规模增量建设”进入“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的新阶段,城市更新是拉动有效投资、促进消费升级、补齐民生短板的核心抓手,也是“十四五”以来中央重点推进的重大工程。
从2025年第一轮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试点启动到现在,政策逻辑其实已经发生了变化:2025年政策更偏向“扩围试错”,放开大城市层级筛选,给更多核心城市探索空间;而2026年的政策转向“精耕细作”,要把资金、资源集中给真正能做出成果、拿出可复制模式的城市,最终完成政策初期设定的目标——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机制模式,为全国城市更新工作打样。
同时,当前地方财政紧平衡、地方债务管控严格的大背景下,中央也在通过定额补助的方式,引导地方整合自有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既要避免城市更新形成新的隐性债务,也要避免“撒胡椒面”式的资金投入,真正把钱用在民生补短板的刀刃上。
本次政策的核心目标非常清晰:通过竞争性选拔选出一批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城市,在城市层面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建立资金、用地、金融等全要素保障机制,最终实现三个结果:一是明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老旧片区人居环境;二是完善城市更新的法规制度、规划标准、投融资机制及配套政策;三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机制模式,给全国做示范。
我们先把本次通知的核心规则梳理清楚,方便符合条件的城市对照申报:
本次申报的范围放宽为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全国总名额不超过15个,分配规则是每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只能推荐1个城市参评,直辖市没有特殊说明,按照规则也应当符合“一省一推”的要求。
想要获得推荐资格,必须同时满足三个硬条件,缺一不可:
1. 机制与范围要求:已经建立城市更新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制定了中央财政支持的专项工作方案,实施范围相对集中,且主要位于城市老城区;
2. 财力与债务要求:城市自身财力能够匹配城市更新投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明确要求不得因开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这是一票否决项;
3. 信用与安全要求:2024年1月1日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没有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也没有出现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本次采用全程竞争性选拔,流程非常透明,一共四步:
1. 省级推荐:由省级财政、住建部门对照要求择优推荐,组织申报城市编制工作方案、准备支撑材料;
2. 书面评审:财政部、住建部组织专家评审,按照120%的差额比例确定进入现场答辩的名单——也就是说如果最终选15个,会有18个城市进入答辩环节,差额淘汰3个;
3. 现场答辩:入围城市派员参加公开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集中公示:结合书面评审和答辩得分确定最终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围,查实违规直接取消资格。
本次中央财政给的是定额补助,按照东中西部区域分档,资金分年拨付:
- 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
- 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
- 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
资金只能用于两个方向,一个是实物建设,一个是机制建设,边界非常清晰:
一共四个支持子类,全部对准民生短板:
- 城市基础设施品质提升:包括供水、供热、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综合杆箱、停车设施等改造建设;
- 完整社区建设与小区配套改造:包括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设施改造、公共活动场地提升、居住区配套市政优化等;
- 老旧片区活化利用:包括历史文化街区、既有公共建筑、公共空间的更新改造和活化利用;
- 民生与消费补短板:利用存量土地、闲置房屋设施补齐民生公共服务短板,建设消费型基础设施。
重点支持三个核心机制的探索,这也是中央要“可复制经验”的核心要求:
- 项目储备和生成机制
- 资金安排筹措和行业发展长效机制
- 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机制
对比2025年度的政策,2026年的规则出现了五个非常关键的调整,每一个调整都指向政策导向的变化,值得仔细解读:
2025年政策要求申报城市必须是大城市及以上规模,把大量地级中小城市挡在门外;今年直接放开规模限制,只要是地级及以上城市都可以申报。
这个调整的信号非常明确:城市更新不是超大特大城市的专利,很多地级老城市同样存在老城区基础设施老化、人居环境差的问题,也有更新需求,中央现在愿意给这些中小城市机会,支持地方结合自身规模做更新。
2025年总名额是不超过20个,今年缩减5个到不超过15个。在单个城市补助额度没有降低(甚至中西部地区额度保持高位)的情况下,名额缩减意味着中央把资金集中投向更少的城市,就是要避免“平均分配”,让每个入围城市拿到足够的资金支持,真正做成样板,而不是撒胡椒面出不了成果。
2025年政策明确提出“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今年直接取消了这个倾斜方向,改为“重点向基础工作扎实、条件俱备、积极性高的城市倾斜”。
这个调整是非常大的转向:过去看城市级别、看区位,现在只看“能不能干成”。哪怕你是普通地级城市,只要前期工作做足了、项目落地条件成熟、地方愿意投入资源,就能拿到资格;反过来哪怕你是超大特大城市,工作没准备好,也不一定能入选。本质是中央从“选城市”转向“选项目选能力”,谁能出经验就支持谁。
2025年的核心目标是“城市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升”,今年调整为“明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老旧片区人居环境”。
这意味着城市更新的目标从单一的基础设施补短板,拓展到了人居环境的整体提升,支持领域更宽,也更贴近民生需求——老城区更新不止是修地下管道,还要改社区、补公共服务、活化空间,最终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本次政策明确强化了新的核心导向:进一步突出投资和消费相结合、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
过去很多城市做城市更新,要么就是只搞大拆大建搞房地产开发,要么就是只投硬件不关注民生需求,这个导向就是纠正这类偏差:投基础设施是投资,但也要通过更新补齐消费设施、盘活存量空间带动消费;更新不仅是改房子改道路(投资于物),还要补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投资于人),最终落到民生福祉和经济拉动的双重效果上。
这次政策调整,释放的信号其实非常清晰,对未来全国城市更新的推进有深远影响:
从支持方向就能看出来,中央财政的钱全部投向老城区的基础设施、完整社区、历史街区活化、民生公共服务补短板,没有给房地产开发留空间,也不支持脱离实际的大拆大建。明确要求“不得新增隐性债务”,也意味着过去“政府兜底”“土地财政换更新”的老路走不通了,必须走市场化、可持续的路子。
申报范围放宽到所有地级城市,意味着每个省都可以拿出本地区最成熟、最有代表性的项目参评,过去只有大城市能报,现在中小城市如果项目准备充分,完全有可能在竞争中胜出。但总名额缩减了5个,差额评审的规则下,竞争反而比2025年更激烈,最终拼的不是城市规模,是工作基础、方案成熟度和地方推进的积极性。
本次补助标准保持了东中西递减的安排,西部城市最高可以拿到12亿补助,比东部高4亿,比中部高2亿,这个安排符合当前区域发展的实际:西部地区地方财力更弱,更需要中央资金撬动,同等条件下,西部符合要求的城市其实更有竞争优势。
很多城市觉得拿到中央补助就是拿了钱搞建设,其实不对。本次政策明确要求,入围城市不仅要做样板片区建设,还要探索项目生成、资金筹措、存量盘活三个核心机制,最终目标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也就是说,中央给你钱,是让你“趟路子”,给全国其他城市做示范,不是单纯给你钱搞建设,能不能建立可持续的机制,比完成多少建设工程量更重要。
本次支持方向明确把“建设消费型基础设施”纳入支持范围,结合“投资和消费相结合”的导向,能看出来城市更新正在成为扩内需的重要抓手:通过更新盘活老城区的存量空间,发展便民消费、文化消费、休闲消费,既补了民生短板,也能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契合当前扩内需的政策方向。
现在距离正式申报应该时间不远了,结合本次政策的要求,我们给有意申报的城市提几个实操建议:
政策明确要求“实施范围相对集中,主要位于城市老城区”,如果你的方案还是把各个区县的零散项目打包,肯定不符合要求。最好是拿出一个规模适中、问题突出、需求集中的连片老城区作为样板片区,把基础设施改造、社区提升、活化利用、消费补短板都装进去,更容易拿到高分。
“不得新增隐性债务”是一票否决项,方案里一定要写清楚资金筹措方案,明确哪些是中央补助、哪些是地方财政投入、哪些是社会资本参与,不能模糊处理,更不能承诺政府兜底回购,一定要把“市场化运作、债务风险可控”说清楚,打消评审顾虑。
很多城市写方案,一上来就说我要修多少路、改多少小区,花多少钱,但是对机制建设一带而过,这不符合中央的要求。一定要拿出专门的章节,讲清楚你在项目生成、资金筹措、存量盘活三个方面准备怎么探索,有什么创新点,能不能形成可复制的经验——这才是评审的核心加分项。
方案里要紧扣今年新提的“投资和消费相结合、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的导向,不要只讲硬件投资,要讲清楚你的项目怎么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怎么改善人居环境、怎么盘活空间培育消费,把民生效益和经济拉动效应都体现出来,更契合政策导向。
这次放开了地级城市的申报门槛,也取消了对超大特大城市的倾斜,中小城市只要符合条件,完全有可能胜出。很多普通地级城市的老城区更新需求更迫切,工作基础更扎实,推进阻力更小,反而更容易做出成果,不用因为城市规模小就不敢申报。
整体来看,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的政策,是我国城市更新从“试点探索”转向“深耕样板”的标志性调整,不再追求数量扩张,转而追求质量成果,谁能真正拿出可持续、可复制的更新模式,谁就能拿到中央的支持。对于入围城市来说,这不仅是一笔定额补助,更是一次先行先试的政策机遇,如果能做出成果,未来在全国城市更新领域就能占据先发优势。
? 一、政策背景:从“扩围试点”到“聚焦做实”,城市更新进入深水区
? 二、核心内容:15个名额、分区域定额补助,两大支持方向明确
✅ (一)申报范围与基础条件
✅ (二)遴选组织方式
✅ (三)补助标准与支持方向
• 1. 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实物投资类)
• 2. 城市更新机制建设(制度探索类)
? 三、今年政策变了什么?五个关键调整,释放明确信号
✅ 1. 申报条件放宽:从“大城市及以上”到“地级及以上”,给中小城市机会
✅ 2. 评选数量缩减:从“不超过20个”到“不超过15个”,资金更集中
✅ 3. 倾斜方向调整:不再绑定城市规模和流域,只看“基础和积极性”
✅ 4. 目标调整:从聚焦地下管网,到兼顾基础设施与人居环境
✅ 5. 核心导向强化:突出“投资消费结合、投资于物投资于人结合”
? 四、政策信号与影响:城市更新进入“择优扶强”新阶段,这些方向要抓住
✅ 1. 城市更新不是“造新城”,也不是“房地产化”,核心是民生补短板
✅ 2. 从“跑马圈地拿试点”到“真刀真枪比实力”,申报门槛降低但竞争烈度上升
✅ 3. 西部普通地市获得更大支持力度,区域倾斜更符合实际
✅ 4. 机制探索比项目建设更重要,中央要的是“可复制的模式”
✅ 5. 消费型基础设施纳入支持,城市更新开始衔接扩内需战略
? 五、对申报城市的几点建议
✅ 1. 突出“老城区集中连片”,避免零散布局
✅ 2. 把债务风险防控放在突出位置
✅ 3. 不要只讲建设,要突出机制创新
✅ 4. 紧扣“两个结合”导向,突出民生与消费的融合
✅ 5. 中小城市不用“妄自菲薄”,反而可能有优势
? 结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