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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务院24条政策举措推动外商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2024-07-16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等6方面提出24条政策措施。


     业内人士指出,意见对于我国稳定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引资质量、优化外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提高引资质量 保障外资经营环境


   意见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等6方面提出24条政策措施。


     其中,在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方面,意见提出,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拓宽吸引外资渠道,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


    在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方面,意见明确,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支持政策。


   “当前全球出现了保护主义倾向,并从贸易向投资领域拓展。在这样的时点出台更大力度的综合性稳外资政策,对于进一步稳定外商投资信心非常重要。”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周密说,我国作为外商投资最重要的目的地之一,对外资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同时也有决心保障外资企业的利益。


 “意见提出的支持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与国内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等政策举措,有助于推动我国引资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说,在全球投资贸易放缓的背景下,意见的发布对于提升全球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全球资本流动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中国医药创新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像安斯泰来这样的以创新为驱动的跨国药企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安斯泰来大中华区负责人裴洪说,集团已经在新药研发、临床试验以及商业化运营等多个领域,加大对中国市场的投资。


推动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


     意见在服务业扩大开放方面着墨较多。业内人士指出,意见的印发对于我国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力度。稳妥增加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不含网络出版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试点地区。


  “目前我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已经形成了‘1+10’的格局,试点地区承担着试压试水的目标任务。而增值电信业务是一个相对敏感的领域,需要完备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郑伟说,意见提出在试点地区推进增值电信业务开放,是我国开放的有益尝试。


 “意见对电信、金融、生物医药等领域进一步开放都作出了部署,旨在推动高技术领域引进外资,有利于推动我国引资质量的提高。”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聂平香说。


    意见提出,探索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促进数据安全有序自由流动。


     郑伟说,数据跨境流动已成为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重要议题。意见提出支持北京、天津、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在实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制度过程中,试点探索形成可自由流动的一般数据清单等举措,是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潮流,释放数据红利、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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