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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路径

来源:工业园网 作者: 责任编辑:
2009-01-07

  在武汉城市圈的发展过程中,应该按照产业生态学的思路和理念,加快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园区向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方向发展。建立实践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长效机制,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建立生态化、低碳化产业园区中的权责关系。

  循环经济促进法已于200911日起正式施行,其立法宗旨在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值此之际,以专业化、集群化的武汉城市圈产业园区建设为载体,在园区内建立实践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长效机制,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建立生态化、低碳化产业园区中的权责关系,对于实现武汉城市圈绿色发展,构建“两型社会”,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专业化、集群化的武汉城市圈产业园区是实践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有效载体

  20世纪后半期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在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实践中人们逐渐意识到末端治理的弊端:成本高、效果不明显;同时也意识到清洁生产的局限性:偏重于局部工艺和技术改良而不是改造整个系统;这些局限使人们认识到,以分散式污染防治为特征的末端治理和清洁生产已经不能适应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和全球化的环境问题。故而,在20世纪80年代末,产业生态学作为这一环保新思维的理论结晶应运而生,并直接催生了产业集群的企业发展模式。即大量的关联企业按照一定的经济技术纽带集中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形成一个类似生物链的产业群落。实践证明,产业集群将通过多种途径,如规模效应、刺激创新、提升效率等,形成整个区域的核心竞争力。以目前国际上运行最为成功的丹麦卡伦堡循环经济工业园为例,作为一种生产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形成良性循环的工业园区建设模式,它形成了一个能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的高效、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从而极具国际竞争力。

  因此,在未来武汉城市圈的发展过程中,应该按照产业生态学的思路和理念,加快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园区向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方向发展。比如,武汉东湖高新区的发展需要有强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相关产业支撑,其核心就是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这种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有利于打造科技研发平台,孵化高科技成果和深化社会化分工,有助于节约和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更为重要的是,只有在专业化、集群化的产业园区内,循环经济才有用武之地。

  在武汉城市圈建构“两型社会”先行先试方针指引下,应重点建设东西湖、青山两个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使其成为武汉城市圈发展区域循环经济的典范。

 

  循环经济促进法确立了武汉城市圈产业园区生态化、低碳化的发展目标

  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了国家、企业和个人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责任。该法规定国家要鼓励和支持开展循环经济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鼓励开展循环经济宣传、教育、科学知识普及和国际合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责任制,采取规划、财政、投资、政府采购等措施。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水平。公民应当增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合理消费,节约资源。可见,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质在于经由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通过推动能源结构改造与效率提升的“净源”措施,以及推动各部门实质节能减碳等“节流”手段,最终达致生态化、低碳化的发展目标。

  就武汉城市圈产业园区建设而言,欲实现循环经济促进法设定的生态化、低碳化目标,须从科技驱动、资源效率、环保优先、区域均衡等四个方面同时并举。

  首先,在高科技驱动下,运用知识和信息通讯科技,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并协助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比如,武汉东湖高新区就应以拓展“知识经济”为宗旨,建立大学与科学园区间的密切交流,发展光电子、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园。

  其次,提升资源使用效率,扬弃资源耗损的发展模式。武汉城市圈产业园区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善用土地、自然资源,充分发挥资源的使用效率,并对废弃物进行资源化改造。武汉青山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宜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依托辖区内一大批钢铁、石化、船舶、电力、机械制造等国家重点企业,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大胆尝试,推出一系列节能环保项目,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再次,倡导环保优先的发展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经济发展的前提与策略。在武汉城市圈产业园区发展成果的评价体系中,环保指标,包括碳排放指标、废弃物回收利用指标、空气质量、绿色覆盖率等应占据越来越大的权重,彻底转变把GDP增长当做硬任务,而把节能减排当做软指标的观念,探索一条绿色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

  最后,实现武汉城市圈产业园区的均衡发展。武汉城市圈要发挥各地区特色,优势互补,由点到面,推动武汉城市圈生态、高新科技、金融、医药、文化、创意等多元化的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武汉城市圈产业园区实践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具体路径

  武汉城市圈产业园区要实现生态化、低碳化的愿景,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循环经济促进法绘制的“路线图”,即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具体而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第一,逐步提高园区的准入门槛。首先,防止浪费土地资源。其次,建立产业园区用地评估制度,对园区单位面积用地实现的产出如增加值、就业、自主创新、税收等,以及土地用途是否改变等进行跟踪评估。再次,制定园区产业的优胜劣汰机制。最后是入园企业应为无污染或者轻度污染的高端产业。

  第二,提高水资源节约利用率。武汉城市圈产业园区建设应建立水资源管理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推进火力发电、钢铁、石油石化、造纸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加大高耗水行业和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的力度,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

  第三,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在循环经济促进法指引下,武汉城市圈产业园区应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实行垃圾集中和分类放置,完善城市垃圾收运和处理体系,充分回收利用垃圾中的废旧资源,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第四,强化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推进以粉煤灰、尾矿和冶金、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体系,这种再利用、资源化的制度安排有助于实现园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第五,征收环境税。丹麦卡伦堡工业园成功经验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提供了较好的法律保障,对污染排放实行强制性的高收费政策,例如对各种污染废弃物按照数量征收废弃物排放税。与此同时,对于减少污染排放则给予经济激励。武汉城市圈产业园区应该尝试和推广征收环境税制度,通过税收杠杆引导园区产业走上节能减排之路。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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